我的规范 - HTML+CSS规范

  • 所有标签名称都用小写

  • 属性名称小写

  • 属性值统一使用双引号包住,不使用单引号

  • id、class、itemid和name属性值命名要陀峰

  • script标签里的第一层代码建议不要缩进

  • html的块级元素之间嵌套要换行,联级元素或者块级套联级的话,看代码长短情况,最终是要实现阅读方便排版干净

  • id和J-xxx开头的class用于提供给js获取DOM,CSS样式不能使用这两种选择器

  • jQuery要批量删除或移动之类的批量操作用J-XXX的class做选择器

    假如有class="xx"的时候,这个class只能用来做CSS样式选择器的,然而class="J-xxx"则这个不能做样式选择器,是用于提供 $('.J-xxx') 这样的jQuery选择器用的,详情请见开发引导的程序演示代码

  • 非不得已的情况不能在html内写style属性嵌样式

  • 不能用id、itemid、data-xxx做样式选择器

  • 尽量把样式写在css文件中,除非这个页面的样式实在没有重用性并且很少加载才能在模板文件中写style标签

  • 每个选择器及其样式都要写在同一行

  • data-xxx的属性在xxx部分有多个词语时必须用下划线分词,比如data-user_name